电信诈骗犯也是"假难民"…入境韩国只需4天就洗白身份
图:韩国首尔移民局
摘要:移民特别调查组“虚假难民申请”,通过SNS招募52人... 每人500万至1100万韩元的费用。
首尔出入境·外国人厅移民特别调查队5月24日表示,以涉嫌违反出入境管理法为由,拘留了"难民中间人"中国人A某(50岁),并移交给了检察机关。 签证代理企业代表A某涉嫌多年来向52名中国人介绍虚假难民申请。
调查结果显示,A某从2018年开始通过社会关系网(SNS)广告招募了想要获得假难民资格的中国人。 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想非法就业的人。 A某以"在中国全能神教会进行传教活动时被公安逮捕并镇压"为宗旨,编造难民申请书或伪造并提交假居住确认书,使其像住在寄宿地一样。
通过A某在韩国申请虚假难民,找到工作只用了4天。 入境第一天进行身体检查和手机开通,连续两天进行各种申请书填写和面谈训练,连续3天接收文件并开设存折,连续4天接受介绍工作。
A某以申请虚假难民为代价每人收取了500万~1100万韩元,介绍工作时又追加收取了50万~100万韩元。 在发放难民申请者签证后,他们代行延长签证或主导了对难民不认可决定的不服诉讼。 移民特别调查队认为,A某一直有组织地从事难民中介业务,已经要求中国司法部门协助调查共犯中国当地中介人。
根据A某的手机等定位,以这种中介行为申请假难民的中国人有52人。 移民特别调查队强制驱逐了其中的13人,其余人仍在追捕中。 其中,B某(34岁)因电话诈骗犯罪目前被关押在拘留所。 据悉,B某向调查机关陈述称,"为了起到稳定的电话诈骗取款人作用,虚假地申请了难民。"
移民特别调查队解释说:"我认为以非法就业为目的申请难民,损害难民政策可信性的外国人和难民中间人不在少数","计划与中国司法部门合作,扩大相关调查范围"。 《出入境管理法》第26条规定,就滞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等,如果提交伪造的文件或写有虚假事实的申请书等,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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